功能:認識精神障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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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幾個世紀以來,經由精神病理學家的努力,已知的精神症狀非常多,以下只針對最常見的精神症狀來描述:

一、外觀:是指案主的穿著、儀容打扮、衛生狀況。
(一)過度鮮麗的打扮、濃妝豔抹的外觀,加上誇張、魯莽的行動,可能是躁症發作的跡象。
(二)過度不重視衛生,有臭味、不洗澡、不刷牙,往往是慢性思覺失調症患者的特徵。
(三)遲遲不動,少有反應,但意識清楚,可能是憂鬱症的特徵。

二、思考:是指人在操弄概念、進行邏輯判斷、價值評估的歷程。思考可從三個方面來評估:
(一)思考流:可從流動速度與流動量來評估。慢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流動速度可能會減少,也可能增加,但其流動量往往會減少(內容貧乏)。
(二)思考形式:是指概念連結之間的形式,在躁症患者身上,可能出現飛躍性思考,也就是概念與概念之間飛快的流動。
(三)另一種思考形式障礙稱為連結鬆散,概念與概念之間的連結破碎了,即使概念流速不快,晤談者還是難以理解案主的意思,這情形比較容易見於思覺失調症患者。
(四)思考內容的障礙,最有名的就是妄想(delusion),妄想是一種思考上的改變,即在明顯不合理的狀況下,患者堅信某些事情,難以動搖。例如,堅信腦中的思考被機器取走。
(五)另外要說明的是強迫性意念,這是一種很怪異的現象,患者彷彿身不由己的思考一些事情、或有一些衝動、或浮現一些心像。

三、知覺:知覺的變異有三種層次。
(一)第一種是正常的知覺強度改變,即「知覺減弱」,例如在憂鬱症患者身上,所有的視覺、味覺、聽覺強度都會減弱。
(二)第二種外界確實有刺激存在,但案主感知的知覺改變了,此即為錯覺,常見的錯覺出現在意識不足時(例如半夢半醒中的錯覺)。
(三)第三種是外界不存在刺激,但案主無中生有的出現知覺,此即為「幻覺」(hallucination),幻覺是一種知覺的改變,即在無相對應的刺激下,患者出現了無中生有的知覺,所有的感官都可能發生幻覺,最常見的視聽覺幻覺,簡稱為AH,是最典型的精神病理症狀,聽幻覺的發生比率高於其他幻覺,主要分為三種型式:
1.基本形式幻聽:是一些難以區辨的片段聲音,如打鐵聲、敲門聲,這種幻聽與耳鳴難以完全區別。
2.聲音形式幻聽:以各種聲音為主,包括音樂聲、噪音等。
3.語言形式幻聽:是最常見的幻聽,其又可依照對話內容分成:
  (a)第二人稱幻聽---有人對著案主說話,案主為「你」
  (b)第三人稱幻聽---有人討論案主的事情,案主為「他」
  (c)命令式幻聽---命令案主作一些事情
  (d)批評式幻聽---批評案主的行動
「命令式第二人稱幻聽」與「批評是第三人稱幻聽」和思覺失調症較有關係。
幻覺屬於高度病態性的精神疾病,幻覺存在時,多數人都知道該轉介精神科醫師,但問題就出在「幻覺」是個太明顯的病態指標,倘若患者不自知那是幻覺,他會努力說服別人一切都是真實的知覺;倘若患者自知那是幻覺,他就可能感到驚恐或羞怯,想盡辦法否認或隱藏起來。

四、行為:是案主形諸於外的表現,各種精神症狀都可能改變案主的行為。
(一)行為障礙:可能導因於幻覺或妄想(如對著空中說話),也可能單獨出現。
(二)混亂行為:最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,案主作著一些奇怪的動作,即使沒經驗的助人者都能輕易分辨出來。
(三)負性症狀:指退縮、社交技能喪失、動機喪失等症狀,有時候會明顯到任何人都知道案主可能罹患精神疾病,例如按主始終低著頭、缺乏目光接觸、言語貧乏等。
(四)強迫行為:則是一種反覆出現、難以克制的行為,諸如反覆洗手、反覆檢查車門是否鎖好等。

五、認知功能:在精神狀態評估中,認知功能的評估是高度簡化的指包括幾項簡單的記憶力、定向感、抽象思考能力、判斷力、計算能力測驗。認知功能與意識狀態一樣,都是具有高度的器質性障礙關聯。

六、病識感(insight):是指案主之不知道自己有病,可分成幾個層面來講:
第一級 案主完全不知道自己有問題
第二級 案主知道自己有問題,但不認為那是疾病
第三級 案主知道自己有病,但不認為那是精神疾病
第四級 案主知道自己有精神疾病,但不認為需要治療

當案主有完全的病識感時,在配合醫療上會比較積極,但也比較容易感到挫折或憤怒。當案主完全缺乏病識感時,往往會抗拒治療,也會抗拒別人的協助。
有無病識感是重大精神疾病的一個指標,一般而言,思覺失調症、躁鬱症等疾病案主比較缺乏病識感,通常得發病一段時間後,才有機會在訓練下建立起部分病識感。